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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观测的仪器及方法(一)观测日期和不同工程

发布时间:2022-09-29 13:04:14 浏览:273 分类:综合问答

沉降观测记录的内容为:工程名称、各观测点标高记录及其在不同观测日期、不同工程状态下根据基准点测得的渐进沉降量。

1)沉降观测仪器和方法

沉降观测应采用精密水准仪和铜水准仪进行,在没有上述仪器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精密工程水准仪(符合标准)和具有精密刻度的水准仪。观察时应使用固定的量具,人员也应固定。每次观察都需要使用循环闭合法或往返闭合法进行现场检查。同一观测点的两次观测相差不大于1mm,水准测量应采用封闭法进行。

二级水准测量应满足±0.4√n(mm)的要求;

三级水准测量应满足±1.0√n(mm)的要求。

(n为调平过程中安装水平仪的次数)

2)沉降观测次数和时间

沉降观测记录表格_沉降观测记录b14-1_沉降观测记录

沉降观测的次数和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应在观察点稳定后及时进行第一次观察。民用建筑每层观察一次,工业建筑不同负荷阶段观察;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进行不少于4次沉降观测。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完成后的观测次数,一年4次,第二年2次沉降观测记录,第三年以后每年一次,直到沉降稳定(由沉降与时间的关系决定)。观察期一般为砂土地基2年,粘性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

对建筑物裂缝的观察,应在裂缝上设置可靠的观察标记(如石膏条)。观察后应绘制详细图纸,并画出裂缝的位置、形状和大小,并注明日期和编号。如有必要,应拍摄裂缝照片。可以用带刻度的放大镜观察裂缝宽度。

3)其他

观测点编号栏中各测点的编号应与沉降观测图中的编号一致。

项目状态:

对于一般民用建筑沉降观测记录,以一定的楼层(或标高)作为状态标志;对于工业建筑,不同的负载阶段用作状态标记。

每次沉降观测,应检查每次观测的相邻观测点之间的沉降量和累计沉降量。若沉降过大或不均匀,应及时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