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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基(2007)

发布时间:2022-09-27 16:29:12 浏览:82 分类:综合问答

实施日期:2008-1-7

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通识教育转移中心: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西省教育基金会(2007)7号))和《陕西省普通中学新课程信息化建设计划》(陕西省教育基金会)根据相关要求(200号7)33),省教育厅按照国家教育部研究确定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基本信息规范》(详见附件标准1),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注册管理系统通知如下:

一、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普通高中生学籍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全省统一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学生注册管理制度,是新形势下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现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教育教学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学籍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和加强领导,

二、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管理系统的安装部署工作。为规范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数据传输和格式的统一,实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现代化,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按照管理系统的安装部署要求(附件< @2),明确责任,积极落实,认真落实,统一使用管理制度。

三、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辖内普通高中积极落实经费,以市(区)为单位统一采购。管理系统校方产品已被列入2008年春季视听教材目录(编号82401、82402、82403、82404),省内所有普通高中要按照实际,根据各校不同版本要求陕西省电子学籍管理系统陕西省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根据各校不同版本要求,通过视听教材分销渠道,组织市(区)统一采购。 工作。

四、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学校信息统计工作。各地、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籍管理系统工作。2008年1月20日前,各市(区)应将各县(市、区)普通高中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纸质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办)文件和电子邮件。

五、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管理系统应用培训。应用培训工作是全省学生注册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在完成辖区内管理系统校端产品采购后,及时与省电教中心联系,相互协调,认真组织辖区内各单位系统。负责人进行管理体系应用培训,确保应用培训工作扎实做好。

陕西省电子学籍管理系统_陕西高中学籍管理系统_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陕西

联系人:郭强

杨大卫

电子邮件:

2008 年 1 月 7 日

附件:1.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信息管理基本规范》

2.市、县(区)、学校系统部署要求

3.县(区)普通高中信息统计表

陕西省教育厅